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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往往完美無瑕之人就必定會愛上毀滅自己的人事物」--赫曼・赫塞《生命之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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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讀赫塞的《生命之歌》之前,以為這會是部描寫愛情的苦澀的小說,

但在跟隨著主人公無數心境轉換,以及其歷經之人事物更迭之後他的趨漸豁達,

讓我深深覺得,這絕對不是單純的愛情小說,而是一本充滿著人生哲理的「生命之歌」。

《生命之歌》於西元1910年出版,正是赫曼次子出生後、三子出生前的那一年。

赫曼的妻子開始出現精神分裂症狀是在1916年的時候,也就是說,若從年份推論赫曼的家庭生活的話, 赫曼在著手寫《生命之歌》之時,他的婚姻生活應該是不錯的。

而為什麼我會在此懷疑赫曼的婚姻生活呢?因為《生命之歌》裡的婚姻,從主角父母的婚姻,到主角心愛女人和好友的婚姻,都並非是以充滿著愛的方式結束的。

當然,我們已經無法知道真實情況如何,而小說家的大腦裡也總是存在著許多的人生故事,也許《生命之歌》裡的婚姻並沒有任何赫曼生活裡的投射,也或許是他曾有過的苦澀愛戀,也或許單純只是他企望從得不倒的愛情裡,得到不一般的人生哲理吧!?

故事裡,主角庫恩是一位對音樂抱有熱忱,也有音樂作曲才能的人。

但在求學過程中,由於青年時期朦懂的愛戀,而在一次滑雪的事件中成為了跛腳,使得他往後的人生註定是在他人的蔑視中過活。

而這個身體上的殘缺,使得他在即便遇到他所愛之人歌特蘿德時,也無法有自信地求愛:

「我呼喚著上帝,質問祂為何創造出如此的我,為何讓我有殘缺,為何沒有給我任何一個即使極度窮困之人都能擁有的幸福,反而給了我這種音符中翻尋的殘酷慰藉,將那不可及之物透過空洞的樂音想像一再地描繪在我的欲望面前。」

殘缺的他,只能選擇默默地在歌特蘿德身邊,他認為歌特蘿德應該也喜歡他, 但她始終沒有進一步的表示,兩個人就這樣保持著「友達以上,戀人未滿」的關係。

我認為,雖然從主人公的描述裡知道,歌特蘿德是個舉止溫文儒雅,心地善良的完美女子,但是若抽離主角主觀的視角,也許歌特蘿德和大部分世俗的女性一樣,也是外貌取向的人也說不定。

主角有談到他的好友莫德長的英俊,也很會說話,但缺點就是他那扭曲的性格與暴力傾向:在主角欲引薦莫德給歌特蘿德認識時,歌特蘿德曾經表示莫德這個人風聲不佳,也許不太恰當。

然而,就在主角不知不覺之中,莫德與歌特蘿德親暱了起來,最後甚至還論及婚嫁。這難道不就是男女之間那套「男不壞,女不愛」定律嗎?

我不禁認為,若歌特蘿德注重內在勝於外在,她應當會選擇滿腹才華又溫柔體貼的主角當夫婿吧? 只能推斷歌特蘿德拒絕主角的示好,是因為主角的殘疾。

但也許莫德的放蕩不羈和火爆性格激起了歌特蘿德的母性,使歌特蘿德想要感化他,使他走向正軌,而這母性進而昇華成愛情?

這些細節我們無法得知,因為畢竟這是以主角的第一人稱視角構成的故事,莫德與歌特蘿德間的愛情是如何萌芽,又是如何的愛戀,那些疑惑和空白,就當是赫曼留給讀者無限的想像空間吧。

在這段期間主角庫恩回鄉探視生病的父親,而父親這時候和他說的話讓我感觸很深:

「年輕人經歷很多生命中的享受與煩憂,因為他們只為自己而活,每一個願望和念頭都很重要,盡情享受每一分歡樂,即便苦痛亦然....年輕人雖然喜歡談論死亡、卻從不曾想到死亡...但是年長者卻已經意識到,生命將會有走到盡頭的那一天,而那些為了自己所有的或所做的事,到了最後都將成為灰燼,沒有任何意義。」

我也時有這樣的感觸:現在的人是不是沒有意識到自己並非能夠長命百歲?他們是不是不知道人生有盡頭?也許我們將自己的生命當作理所當然,根本沒想到他會有結束的一天?

看來我在年輕的時候就有了老年人的死亡意識了,真不知道這是幸還是不幸(笑)

但我認為,唯有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珍惜當下,才能夠過上沒有後悔的人生:

也許下一秒我就如沈睡般再也不睜開眼睛,與這個世界說再見,但我只至少可以確定我了無遺憾。我想過這樣的人生。

也就是有這樣的意識,我時常更新我的「遺書」,裡面寫有我最後想與家人好友說的話,以防最後走得太匆忙,來不及好好的道別。

 

「人生像深邃感傷的黑夜,如果不是偶有閃電劃亮,將會讓人無法承受」

在主人公父親過世之後,當他再度遇見了羅爾老師的時候,羅爾老師看出了他的病,病名就是個人主義,也就是自負的孤獨。

「他會認為每個人都在絕對的孤獨中漫遊,絕對無法讓別人真正了解自己,也不能夠與他人分享或共同擁有什麼。這種病人會變得傲慢自大,把其他可以相互理解,愛慕的人都視為群眾牲畜...人和人之間沒有溝通的橋樑,每個人不被理解,孤獨過日,這些都是自負的想法...學習多為別人想一點,少為自己想一點,這是能治療您的唯一途徑。」

讀到這段時,我還以為我讀到了阿德勒的心理學呢!?

我個人也患有這種叫做「自負的孤獨」的病,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,的確會覺得沒有人可以理解我,外人僅是憑著動物直覺過活:

然而,在與朋友相處的場合,這病不知為何地,會短暫的消失,變成凡事以朋友為優先的病。

而我之所以稱這種以朋友為優先為病的一種,是因為有朋友曾說我這種自我犧牲給她壓力,那既然我的這種待友方式不是健康的,那稱作病應該不為過吧?

所以我並不覺得這位羅爾老師與阿德勒的「為他人多想一點」可以作為我綜合病狀的解藥,

畢竟那位朋友認為我的這個綜合病狀讓她壓力他大,叫我「為自己多想一點」,

那我究竟該拿這綜合病狀如何是好?至今我還在找尋治療途徑。

回到《生命之歌》,

歌特蘿德與莫德結為夫妻後,她的生活充滿了因為愛情而快窒息的壓力。主人公庫恩雖然察覺到了歌特蘿德的不尋常,但他並沒有主動詢問這位他心愛的女性為何隱瞞痛苦,而是默默地在一旁感念:

「他們倆曾擁有過熱情,也享受過熱情,現在他們若學著放棄,忍受美好時光成為悲傷的回憶,就得設法找到通往新幸福與新愛情的道路。」

也許有了孩子,這兩位他的摯友就會再度凝聚,有一個重新共同生活的美好願望,主角這麼地在心裡想著。

我認為,這也是現代愛情的寫照。

現在大多是速食愛情,總是在短暫的愛情賀爾蒙的催化下,兩個人就結為連理,孰不知在化學作用消退了之後,兩人會開始見到另一半的缺點與真實面,

如果無法包容,無法將以逝的愛情想辦法轉化成親情,或是無法將愛戀之情重新找回,那麼不論有沒有離婚,這段婚姻只會以失敗告終。

小說裡的主角庫恩萬萬沒想到,歌特蘿德與莫德間的愛情壓力,已經膨脹到他無法想像的地步。

這股壓力壓得歌特蘿德不得不回娘家喘息:也壓得莫德必須借酒澆愁,最後甚至殺死了自己。

而莫德在死前意外地向庫恩吐露了他的真心話:他是多麼的珍惜他的好友,以往那些生活細節,那些庫恩以為莫德絕對已經忘記了的細節,其實他全都記得!莫德甚至說出他對哲學家那一派自負論述的不齒:

「有人因為無法忍受其他同存於世之人而想出了個人主義:另外還有人因為無法獨自堅持生活而創造了社會主義。也許我們的孤獨感真的是種病,只是知道那是一種病也不會改變什麼...我和佛陀一樣相信人生虛無,但我還是依循感官享受而活,彷彿我的感官知覺才是最重要的。」

在這裏,我覺得我讀到了作者赫曼的心裡話,也覺得自己的心被撼動了。

沒錯!這就是對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最佳描寫呀!

沒錯!我那常伴隨著我的孤獨感真的是病,但是知道了又如何?人生還是得走下去啊!

我既然身為有感知的動物,縱然知道最後將回歸虛無,所有努力最後只是徒勞,但我仍不可否認,我餓了還是要吃:累了還是要睡:聽到音樂會心情好:看到美麗的畫會發出讚嘆...

沒錯!在我的世界裡,我的感官知覺是最重要的!畢竟,待我長眠的那一刻,待我的感官再也察覺不到任何事之後,一切也就不重要了。

 

最後,想與大家分享我最喜歡的,也是在最終章裡,主人公得到的人生結論:

「大自然中沒有善良與理性,然而縱使受到偶發事件的玩弄,我們的心中依舊存在著善良與理性,我們可以比自然堅強,比命運堅強,儘管只是暫時的幾個小時。若比要的話,我們可以接近彼此,以理解的眼神望著對方,可以互相愛慕,成為彼此的慰藉。」

希望與我一樣被自負的孤獨所擾的朋友們,能夠找到帶領自己孤獨的心走出去的那盞明燈。

對我來說,我的明燈就是赫曼・赫塞的小說。《生命之歌》無疑又帶我向外更踏出了一步,因為,我知道我的孤獨並不孤獨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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